kaiyun全站kaiyun全站kaiyun全站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万州实践,万州区计生协会根据重庆市计生协会《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渝计生协〔号)要求,拟在全区组建起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作风过硬、服务优质的家庭健康指导员及师资队伍,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助力人口均衡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健康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行动。要充分认识家庭是个人健康素养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的重要阵地;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建设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是构建家庭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健康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基层计生协会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是培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促进家庭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加强家庭健康指导员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指导和支持家庭健康指导员深入城乡广大家庭,普及健康知识技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协会引导、家家参与、共建共享的群众健康治理新模式。
1.配齐配强乡镇管理人员队伍。每个镇乡(街道)应配备至少1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做好对各村(社区)家庭健康指导员的选拔推荐、组织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
2.组建村(社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每个村(社区)配备至少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5,负责本村(社区)家庭健康促进工作(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1)。各镇乡(街道)可根据村(社区)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数量、计生协会工作基础等统筹考虑适当提高配备标准。每位家庭健康指导员开展工作前,均需按照中国计生协会编写的《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教材》完成不少于5天的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3.组建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队伍。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要依托卫生健康、医疗、妇幼、疾控、教育领域等专业机构,推荐医学、心理学、营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和计生协会工作人员kaiyun全站,组建一支理论型与服务型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由区计生协会统一组织规范培训,经认证合格后,作为区级师资承担全区和本地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任务。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纪律和要求kaiyun全站,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2)热爱公益事业,无不良生活嗜好,有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身体素质良好;
(4)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家庭健康指导工作任务等。
优先选拔具备一定卫生健康知识的人员、村(社区)干部或群众中广受认可的辖区居民为家庭健康指导员。
(一)组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要按照选拔条件分两批组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第一批次在村(社区)计生协会选配1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完成首批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立,并填写万州区家庭健康指导员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区计生协会邮箱。第二批次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于2024年4月底前组建完成。
(二)组建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队伍。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在辖区内选拔3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建立师资队伍,其中镇乡(街道)1名,村(社区)2名。填写万州区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10月31日前,电子版传送至区计生协会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交区计生协会群工科(区卫生健康委B栋209室)。
(三)积极开展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要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协办〔2023〕44号)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系列重点活动,探索更多新模式、新举措,为推进家庭健康促进积累好经验、好做法。
一、开展入户指导(家访、专题指导等),帮助家庭成员制定健康生活方式培养计划。
九、指导家庭形成修身齐家、孝老爱亲、适龄婚育、代际支持、家庭和睦等家庭发展理念和行为。
(二)具有公共卫生管理、医学、心理健康、营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三)熟悉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一定的培训经验和教学素质,语言表达和授课能力强,能针对学员基础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指导培训。
(五)自愿担任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师资和省级首席家庭健康指导员,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
(六)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能够连续从事家庭健康指导工作2年以上,能够每年承担不少于5天的授课任务。
(七)参考国家级专家组人员背景情况,各省协会要以团队形式组团报名参加培训,以团队完成培训任务形式推选人员(国家级专家组的组成人员背景包括:计生、管理、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急救)。
(八)要有一定授课经验(最好是做过参与式培训)和工作经验(比如至少工作5年以上,专业职称中级以上)。
(九)所在单位领导支持其参与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本人能完成每年的培训工作任务。
本人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规范化培训合格,拟担任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并自愿接受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监督,并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工作职责,完成规定的任期和年度任务量,在家庭健康指导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按照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培训班授课范围和家庭健康指导员教材、教案内容组织标准化的家庭健康指导员规范化培训,不擅自更改教学大纲或向学员教授超纲内容。
3.公平公正对待学员,严格规范开展考核工作,树立良好教风学风,不徇私舞弊。
4.不超范围开展本人不拥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健康指导和服务,不以家庭健康指导员身份开展临床诊疗服务。
5.创新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思考开展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和开展家庭健康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级计生协反馈。
6.不得以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或家庭健康指导员名义从事推销商品服务、发展商业组织成员等营利性活动。
7.不利用家庭健康指导员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以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声誉。
8.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所培训学员和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个人隐私外泄。
备注:1.表内填写人员包含各辖区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在内的所有家庭健康指导员。